今天質詢重點:
1. 上個月賴院長承諾我,兆豐58億案會依法追償。然而,上星期五我接到金管會的報告,內容幾乎照抄林全時代的書面報告。還是跟林全內閣一樣,只對蔡友才和吳漢卿提起訴訟,對於其他該負責任的董事與經理人,完全不追究民事賠償責任,還是交由股東與全民買單。
2. 關於慶富聯貸弊案超過200億的損失,誰要負責?財政部及金管會把相關責任推給公股行庫,但我詢問一銀及台銀董事長是否進行求償時,全部在打太極拳,完全避談求償損失的問題。
3. 金管會上週表明不對台銀進行金檢,移交給台銀自行檢查稽核。結果,負責自行檢查的總經理,在當初常董會審議放款時,明明在場,上次備詢卻撒謊說不清楚。整個常董會的放款審議,荒腔走板。
4. 全國農業金庫的徵信報告,竟然照抄慶富提供給一銀的資料,裡面更有虛偽不實的資訊。放款審查,形同虛設。
5. 金管會及公股行庫不斷將行政懲處、刑事責任,和民事求償混淆在一起。面對慶富聯貸弊案所造成公股行庫兩百多億的損失,憑什麼要全民買單